关于对吉林省特色高水平专业首轮建设周期校内自评结果的公示

发布日期:2024-09-04    浏览次数:

各教学单位:

按照吉林省教育厅等部门有关通知要求,根据省级特色高水平专业首轮建设周期校内自评验收工作安排,经专业自评、现场答辩、专家评议和校学术委员会审议,确定了我校11个省级特色高水平专业首轮建设周期校内自评结果。

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5个工作日,自2024年9月4日至9月10日。

各单位及教师可通过电话、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意见,电话:64608020,电子邮箱:jwczyjs@163.com。